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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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 英國肯特大學法律科文學士(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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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 英格蘭及威爾斯律師會專業考試
專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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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取得香港執業律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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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取得英格蘭及威爾斯執業律師資格
執業範圍
有關地產物業、公司股份及各類的商業或業務轉移的交易和法律諮詢,遺囑及遺產承辦。工作經驗
李靜安律師處理各種與房地產相關的交易、如產權轉讓、公司股權轉讓、擔保貸款和融資、公開招標、物業租賃等,涉及各種房產類型、單位或整棟建築、空置場地、發展中項目,及其他特別土地用途的土地或設施。 李律師亦就房地產發展事宜提供專業意見,如修改土地契約條款和土地用途、共同所有權、地役權、管理問題、印花稅以及房產開發的公司結構。 李律師亦不時就《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第545章)代表被收購的少份數業主及向其提供專業指導。 李律師在處理遺囑和申請涉及本地或海外資產的遺產承辦,擁有豐富的經驗,並經常在這些範疇上提供專業意見。專業會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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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師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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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蘭及威爾斯律師會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