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服务

本行的中国委托公证人为机构和个人客户,就发生在香港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提供证明服务,及办理公证文书以供内地使用。其范围包括申请与内地人士结婚声明书、申请办理夫妻关系(结婚)声明书、申请内地亲属来港声明书、继承(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申请回内地收养子女声明书、内地人士出国读书经济担保声明书、赠与书、个人委托书、公司委托(授权)书、公司注册(登记)证明书、公司董事会议决议证明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委派法律代表及就国内仲裁或诉讼给予法律意见等。

本行亦为客户提供香港国际公证人服务,当中包括在港草拟、见证、确证及验证以供海外使用的文件及资料,如授权书、商业合约、业务文件、移民及入境用途的个人文件及资料、公司注册文件、海外土地或物业买卖文件, 承办遗产文件、海事意外记录及提供见证、认证署名及监誓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