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爱莉 律师

管理合伙人
电话:2143-8953
传真: 2810-5559
电邮:[email protected]

学历


  • 1990年 香港大学法学(荣誉)学士

  • 1991年 香港大学法律专业证书



专业资格


  • 1993 年取得香港执业律师资格

  • 1994 年取得英格兰及威尔斯执业律师资格

  • 2006 年获委任为婚姻监礼人

  • 2009 年获香港律师会认可综合调解员资格

  • 2009 年获委任为国际公证人

  • 2013 年成为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有限公司认可综合调解员



执业范围

保险法、人身伤害诉讼、医疗疏忽索偿、仲裁及调解、民事诉讼、家事法、雇佣法、公司及商业法、遗嘱及遗产承办、大厦管理事务及破产事务。


工作经验

丘爱莉律师现为本行管理合伙人,擅长处理关乎保险法及人身伤害索偿的事务。丘律师处理过无数的保险索偿,当中涉及多元化的保险类型,包括火险、专业责任保险、产业保险、建筑工程全保保险、盗窃保险、公众责任保险、个人意外保险、医疗保险、人寿保险、旅游保险、雇员赔偿保险、商用及私用汽车保险及汽车商保险等。


丘律师经常就复杂的保险问题向保险公司及受保人提供专业意见,当中包括就合并及向保险业监督申请授权等事宜向保险公司提供法律意见;向保险公司提供关于草拟保单条款的法律意见;就保险中介人的注册和授权等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在涉及保单内容争议的诉讼及仲裁中代表保险公司或受保人,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处理有关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人倒闭的问题;就关乎香港汽车保险局的索偿提供法律意见;以及在各类人身伤害索偿案件中,代表保险公司及受害人,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当中包括交通及工业意外索偿、雇员赔偿、雇主疏忽索偿、公众责任索偿及医疗疏忽索偿等。


本行是多个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的代表律师之一,而丘律师除率领本行律师,为这些部门及机构处理人身伤害赔偿申请外,亦会就保险公司倒闭所引申的复杂索偿问题和有关法律改革等事宜,向他们提供法律意见。


丘律师亦是本行遗产法律事务部主管。她对于草拟遗嘱、申领遗产税证明书、向法庭申请遗嘱认证、遗产管理书、附有遗嘱之遗产管理书或未作管理的遗产管理书、申请为境外遗产承办书重新盖章、草拟信托文件和家庭成员遗产分配契据、处理涉及遗产承办或遗产分发争议的诉讼、以及安排遗产分发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等,均具备深厚经验。


丘律师对于人才培训及专业知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尤为热衷。她经常就多方面的法律议题举办讲座及研讨会, 使客户及工作伙伴能借此对施法取向及法律改革加深认识。


专业会籍


  • 香港律师会会员 (自1993年)

  • 英格兰及威尔斯律师会会员 (自1994年)

  • 英国特许仲裁员协会会员 (自1996年)

  • 香港国际公证人协会会员 (自2010年)



专业活动及公职


  • 获委任为律师纪律审裁团成员 (2011年10月至2014年10月)

  • 获委任为香港监护委员会主持聆讯成员 (2013年2月至2019年1月)

  • 获委任为空气污染管制上诉委员会委员 (2016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

  • 获委任为水污染管制上诉委员会委员 (2016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

  • 获委任为海上倾倒物料上诉委员会委员 (2016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

  • 获委任为环境影响评估上诉委员会副主席 (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 获委任为自订车辆登记号码审核委员会委员 (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 获委任为上诉委员会(房屋)委员 (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